姓名:宋萍萍
职务:董事、合伙人
侧重方向:法律顾问、风险控制
2011年11月加入东方富海,现任东方富海董事、合伙人; 2002年7月-2011年10月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98年10月-2002年7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94年10月-1998年10月广东鹏城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2年4月-1994年10月深圳建材工业集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
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基金业协会法制委员会专家,拥有20年资本市场经验。 全程筹办及共同管理东方富海信息技术一期、二期基金(16亿)、远致富海并购基金(150亿),牵头负责东方富海专注高科技领域投资的富海中小微基金(10亿)、优选基金(2.34亿)、优选二号基金(3.99亿) 担任过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等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中国平安保险、金地集团、深圳和而泰、湛江国联水产、深圳朗科、深圳世联地产等二十多家公司发行A股项目;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重组、 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际资产重组、深圳赛格三星股权重组、 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大成基金管理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公司等募集基金项目; 担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为中国平安等20多家公司上市提供法律服务,担任盐田港、乐心医疗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投资案例:有方科技(688159)/韵达股份(002120)/远大住工(02163)/联络互动(002280)/瑞科生物/铖昌科技/高新投/傲科芯片/峰宇合创/佑驾科技等。